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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《弟子规》之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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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2-14 05:28:2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
《弟子规》之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说

来源:弟子规公益网 作者:周泳杉老师   


       “人有短,切莫揭,人有私,切莫说。”这也是对自己培养一颗清净心而说的。换句话说,一个人如果别人有短我们去揭,别人有私我们去说,这个人心里一定不干净、不清净。我们前面说到的,专门盯着别人的过失在看,这个人观察自己的能力就会降低。君子应该是“躬自厚而薄责于人“,对自己责备要深一点,对别人要能够谅解,我们要能体谅别人、宽恕别人。“人有短,切莫揭;人有私,切莫说”,这是专门对培养自己的清净心而说,而心愈清净我们就愈平等,就能平等。换句话说,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平等?心不清净就会见人的过失,这个我们知道。所以在明朝的时候,文征明这个人他的个性就是不喜欢听人的过失,所以人家在讲过失的时候,他总是百般的设法把这个谈话给转掉。当然意思就是说不让人家难受,把他那个话给他转掉,使不得言,让他没有办法再继续讲别人的坏话。
    再来,汉朝的马伏波将军,这个马将军他曾经对他的侄子就讲,我这一生最想看到的,“吾愿汝曹”,我希望你们闻人有过,如闻父母之名。听到人家有过失,听到人家有一条过失,就像听到父母的名字一样。听到父母的名字,什么意思?我们前面讲“称尊长,勿呼名”,不能叫父母的名讳,所以他说“耳可得闻,口不得而言”。这可以听,但是不能讲,为什么?你不能把人家的嘴巴塞住,叫他不要讲对吧!可是你听了之后听如不听,你不能讲,这是马伏波将军讲的。
     再来,龟山的杨先生,杨龟山先生他就讲,对过失他比马伏波将军更深一层,他说口固不得言,就是嘴巴固然不能讲别人的过失,耳朵最好也不要听,为什么?就落印象了!你知道那个人有过失,以后下次看到那个人心里总是觉得怪怪的,人很难不落印象。换句话说,人很难平等,知道他有那个过失的时候,就很难对他不另眼相看。这里有个前辈他说古人就讲捏造歌谣的,外界在捏造一些歌谣,非为不当作,不但不应该去做这些说人家过失的歌谣,而且也不应该去听,为什么?徒损心术,会破坏自己的清净心,长浮华的风气。这就告诉了我们“人有短,切莫揭,人有私,切莫说”,已经扩大到了什么?一切的绮语不要听。为什么?都会影响我们的清净心。这是摆在最后这一条,表示这一条很重要,这一条对我们修道的来说,就会转化我们的用心,开拓我们的心量,是非常重要的提醒,不见世间过,这是非常重要的提醒。这句是“进修”。

   恭摘自周泳杉老师弟子规讲座(编号55-026-0012) 2010/5/31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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