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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】真实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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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7-19 17:41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莺歌 于 2019-7-19 18:02 编辑

作者:竹林八贤


在探讨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真实含义之前,我们先来了解孝的本质、孝的目的、孝的意义。


孔子在《孝经》中说: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复坐,吾语汝。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”圣人的寥寥数语,道明了孝的本质、目的、意义。


一、孝的本质


“夫孝,德之本也”,此是说,孝的本质在于仁德。一个遵从孝道的人,一定是个有仁德的人。由此可知,一个内心失之仁德的人,其无论对父母、祖辈、先人表现的多么孝敬,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孝道。


孔子曰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此是说,遵从孝道要从爱惜自己的身体开始。因为身体是父母所生,如果身体受到毁伤,会令父母伤心难过的。因此,人们爱惜身体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保护这个皮囊,而是在于培养自己的仁德之心,进一步说,就是要自珍、自重、自爱,不能吸毒,不能邪淫,不能犯罪等等。


二、孝的目的


孔子说:“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”此是说,遵从孝道在于使自己成为有道德、有道行、有道规,被后人所尊崇、效仿、学习的圣贤;“母因数贵”,这样也等于彰显了父母的德行,这才是孝的最终目的。


通过这个道理也可以得知,一个人如果败道伤德、违法犯罪、臭名昭着,其无论把父母照顾得多么周到,给先人祭祀得多么虔诚,给坟墓修膳得多么豪华,也不能算做孝。


三、孝的意义


孝的意义在于“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”人无德不立。一个人能够仁德居心,遵从孝道,在家庭里就能够团结家人、孝养父母、尊敬长辈,而不会成为不孝不敬不顺的逆子;在工作中就能够忠于职守、忠义行事、忠心耿耿,而不会成为自私自利自损的小人;在社会上就能够泾渭分明、是非清楚、黑白明晰,而不会成为危害国家社会的败类。


四、孝的境界


因为每个人的心志不同,其孝的境界、境况、境遇也不尽相近,对此,孔子在《孝经》中将孝道分为四种,即“天子之孝”、“诸侯之孝”、“卿大夫之孝”、“士之孝”、“庶人之孝”。


(一) 天子之孝,主要是“施德教”。子曰:“爱亲者,不敢恶于人;敬亲者,不敢慢于人。爱敬尽于事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盖天子之孝也。”


天子之孝一在于“爱敬事亲”,二在于“施德教于民”。在儒家看来,“爱敬双亲”,就丝毫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,懂得敬奉自己父母的人就丝毫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;“施德教于民”,就一点不会影响以自己的良好德行,来感化、感染、感召身边的亲人、朋友、同事,使他们同样用好的德行来回馈国家、回报社会、回敬家人。


(二) 诸侯之孝。重点是“保社稷”。《诸侯章第三》:在上不骄,高而不危;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。高而不危,所以长守贵也;满而不溢,所以长守富也。富贵不离其身,然后能保其社稷,而和其民人,盖诸侯之孝也。


诸侯原指由天子分封的国君。从奴隶制社会进入封建制社会后,“诸侯”演变为了封疆大吏、地方诸侯、朝廷重臣,他们身在贵位、名声显赫、权力熏天,是天子政令的直接实施者,其个人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在封建社会直接关乎一国的生死存亡。《孝经》的作者借“孝”之名告诫“诸侯”们要“在上不骄、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”,通过行自己的“孝”,达到“保其社稷、和其民人”的结果。


(三) 大夫之孝。关键是“守宗庙”。《卿大夫章第四》:“非先王之法服,不敢服;非先王之法言,不敢道;非先王之德行,不敢行。是故,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;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;言满天下无怨恶。三者备矣,然后能守其宗庙,盖卿大夫之孝也”。


卿大夫是地位仅次于诸侯的高级官员,其主要的职责是具体执行国家的政令,起着上传下达、沟通官府和百姓的桥梁作用。《孝经》规定卿大夫的孝主要在于“守其宗庙”,而“守其宗庙”的具体做法即是行卿大夫的孝道,要在服饰、言论、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,遵守为臣之道,做到“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”,我们不难看出这些规定的后面其实是一个“顺”字,只有“顺”了,卿大夫才能如实地传达天子的政令,也才能更好地反映社会民情,也最能有效地沟通官府百姓,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。


(四) 士之孝。着力是“保禄位”。《士章第五》:“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,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,盖士之孝也”。


《孝经》的作者将“士”的孝规定为“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禄位,守其祭祀”显然是有感而生。士的流动性比较强,他们主张“良臣择主而侍”,因此《孝经》的作者强调“士”要将侍奉母亲的孝心转而侍奉天子,以侍奉父亲的敬心侍奉师长,以侍奉亲人的爱心侍奉朋友,这种思想的背后实求士要尽心忠于君王,为国效力,为家分忧。这样就可以保住自己的禄位,使父母有所养、孩儿有所靠、祖先有所祭,达到和儒家倡导的“生,视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”的统一。


(五) 庶人之孝。确保是“养父母”。《庶人章第六》: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故自天子至与庶人,孝无终始,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”。


庶人的孝道在于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”,即利用“春生、夏长、秋收、冬藏”的自然规律,根据地性,进行农业生产,依靠勤奋耕作,“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”。受时代条件限制,《孝经》的作者不可能承认“庶人”是社会财富创造的主体,但作者显然意识到了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人民群众的。让民专心于农业生产和粮食产量的提高以养父母这条途径:其一,可以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;其二,统治者通过实施积富养家的孝道政策,可以增强农民固守本土的意识,减少一国人口的流动,间接增加人口数量。


下面进入今天的重点,探讨下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真实含义。


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出自《孟子.离娄上》,原文是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。君子以为犹告也。”。经过资料考证,这段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:“不孝的表现很多,但以不尽后辈的本分为最。舜娶妻的时候没有禀告父母,是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。但君子认为,舜虽然没有禀告,但与禀告了是没有什么区别的(因为舜娶妻是在尧考察了舜的德行后决定把女儿嫁给他的,而此时,舜的父母对舜还有偏见,禀告他们并没有什么好处)。”


经中明明写的是:“舜不告而娶,为无后也。”有人却偏把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解释为:“于礼有不孝者三,事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无后为大。”。这种脱离仁德——孝的本质,以形式论断孝道的错误诠释,导致许多人误认为不结婚、没有子嗣是最大的不孝。若是按照这种逻辑,一个人无论是地痞流氓,还是骗子无赖,只要给他爹妈生个娃,就算是大孝了吗?这显然与孔夫子“去除人欲,顺乎天理”、“三纲五常”的精神思想是相违背的,也是说不通的。


因此说,后人以讹传讹,将“无后为大”理解为没有子嗣是最大的不孝,是对圣人理论思想的歪曲和误读。


如果人们非要依文解义,从形式上解释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意思,可以这样理解:

不能事亲(孝养父母、爱护家人),是一不孝;

不能事君(恪守本分、忠义行事),是二不孝;

不能立身行道,成为有道德的贤人君子,是三不孝。

“无后为大”,是指没有后德,不能被后人所尊重、学习和效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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