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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故事:《二十四義》【四集卷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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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5-29 18:32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莺歌 于 2015-5-29 18:3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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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故事:《二十四義》【四集卷六】

四集卷六 《二十四義》   
  義篇
  
  一、【殖母遣子】
  杞殖之母。遣子力行。生而有義。死而有名。
  【原文】
  周齊杞殖之母。慷慨明大義。殖在齊以勇聞。齊侯將伐衛。為車五乘之賓。殖與華旋。皆不得與焉。殖深以為恥。歸家不食。母曰。汝生而無義。死而無名。則雖與五乘。人孰不汝笑也。汝若生而有義。死而有名。則五乘之賓。皆為汝之下矣。趣之食而遣之。及戰。殖與華旋先入衛軍。齊師從之。乃取衛之朝歌。
  
  殖之妻深明於禮。而殖之母更明於義。其勉子以生而有義。死而有名為言。是即孟子所謂捨生取義也。夫義、路也。禮、門也。不出入此門。焉能由此路。則殖母明義、且明禮焉。有是母、宜有是妻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周朝齊國勇士杞殖的母親。他的行為很慷慨。並且明白大義。他的兒子在齊國。是有力氣聞了名的。有一次、齊侯想去攻打衛國。就設定了有五輛車子的賓客。這個意思。就是表示著這班賓客。都是很勇敢的。可是杞殖和另外一個勇士名叫華旋的。都不在這班賓客的裡面。杞殖心裡覺得這是平生的大羞恥。於是回到了家裡。就不肯吃東西了。他的母親見了他這個樣子。就說道。你假使活著在世界上。沒有行義的行為。死了沒有好的名譽。那末就是給你排在有五輛車子的賓客裡面。人家那一個不來笑你呢。假若你活著有了行義的行為。死了又有那好的名譽。那末有了五輛車子的賓客。都在你的下面了。就趕緊叫他吃著飯。又依舊叫他跟了齊國的軍隊去攻打衛國。等到兩國開戰的時候。杞殖同華旋兩個人。首先攻進敵軍裡。齊國的軍隊。也在後面跟著進去。於是把衛國朝歌的地方奪了來。
  
  二、【義姑退兵】
  魯義姑姊。遇軍走山。棄子抱侄。齊兵遂還。
  【原文】
  周齊攻魯。至郊。見一婦人。攜一子。抱一子。眾逐之。乃棄抱者。與攜者奔。眾追問之。曰。攜者兄之子。棄者己子也。不能兩存。寧棄己子耳。齊將曰。兄子與己子孰親。曰。己之子。私愛也。兄之子。公義也。子雖痛乎。獨謂義何。齊將按兵而止。曰。魯之婦人。尚知行義。其可伐乎。遂返。己子亦全。魯侯聞之。賜以束帛。號曰義姑姊。
  
  李文耕謂義姑於流離顛沛中。勢不兩全。忍捨己子以存兄之子。笃志深情。處義直到盡處。是誠烈丈夫識義理者之所難。而一婦人辦此。百世下猶欽服焉。況齊將目及者乎。號之曰義。洵無愧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周朝時候。齊國去攻打魯國。到了郊外地方。看見有一個婦人。一只手攜了一個孩子。一只手抱了一個孩子。這樣的走著。齊國的兵士們就去追他。那個婦人。就把手裡抱著的小孩子丟掉了。跟了攜著的孩子一同跑了。兵士們把那個婦人追到了。就問他、你丟了手裡抱著的孩子。卻帶著攜著的孩子一同逃走。這是什麼緣故呢。那個婦人就說道。剛纔帶著走的。是我哥哥的兒子。把他拋棄了的。是我自己的兒子。我看著這個情勢。是不能兩存的。所以寧可把我自己的兒子丟了。齊國的將官聽了。就說、哥哥的兒子和自己的兒子。是那一個比較得親些呢。那婦人說。對於自己的兒子。是一種私愛。對於哥哥的兒子。是一種公義。拋棄了自己的兒子。雖然心裡肉痛。可是從公義上說。還是這樣做的為是。齊國的將官就把自己的軍隊約束住了。不再去攻打魯國。並且說。魯國的一個女子。還曉得行義。這般仁義的國家。那裡可以去攻打他們呢。於是就帶了兵回去。那先前丟掉的自己的兒子也得保全。魯公得知了這一回事。就送給那個婦人許多禮物。並且送他一個名號。叫做義姑姊。
  
  三、【趙氏摩笄】
  代君夫人。趙襄之姊。義無二夫。摩笄以死。
  【原文】
  周代君夫人趙氏。晉趙簡子之女。襄子之姊也。簡子卒。襄子未除服。請代君會飲。使廚人操銅枓進食。乘間擊殺之。遂舉兵平代地。而迎其姊。趙氏歎曰。吾聞婦人執義無二夫。吾豈有二夫哉。以弟慢夫。非義也。以夫怨弟。非仁也。吾不敢怨。然亦不歸。乃登山呼天。摩笄自刺而死。代人皆憐之。名其所死之山曰摩笄。
  
  趙夫人之處境。與季兒適成反比例。彼則夫殺其兄。而義不可留。又無所往。遂自經。此則弟殺其夫。而義不可歸。亦不敢怨。遂自刺。然季兒不死。即歸亦無妨。趙夫人則義不可歸。此所以不得不死也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周朝時候。代國國君的夫人趙氏。就是晉國大夫趙簡子的女兒。趙襄子的姊姊。這時候趙簡子死了。趙襄子還沒有除了喪服。就去請了代國的國君來。一同飲酒。一方面差了廚子。拿了銅杓子進菜。趁這個當兒就把代君打死了。一方面又派了兵、把代國的地方都打平了。再去迎接他的姊姊回來。趙氏歎口氣說。我曉得做婦人的。從義氣的上面講。是不可以有兩個丈夫的。照這樣說來。我那裡可以去嫁兩個丈夫呢。為了弟弟的緣故。就怠慢了丈夫。這不是有義氣的人所應做的。為了丈夫。去怨著弟弟。這也不是有仁心的人所應出的。我現在既然不敢怨弟弟。但是也不回到趙國去的了。於是走到了高山上。口裡叫著天。拔下了簪。摩擦了一回。竟自己刺死了。代國的人。都很可憐他。就把他死在那兒的一座山。叫做了摩笄山。表示紀念他的意思。
  
  四、【嚴妪數子】
  嚴母就臘。數子都亭。仁義教化。豈可嚴刑。
  【原文】
  漢嚴延年為尹。甚酷。河南號為屠伯。其母至洛陽。欲就延年度臘。見報囚。大驚。止都亭。不入府。延年出谒。母乃數之曰。幸備郡守。專治千裡。不聞仁義教化以安民。顧多刑殺以立威。豈為民父母意哉。延年服罪重謝。自為母御歸府捨。畢臘。謂延年曰。吾不忍見子被刑。歸東海為汝掃除墓地耳。遂去。後延年果棄市。
  
  嚴妪生子五人。皆官二千石。故有萬石嚴妪之美稱。其以不聞仁義教化數語。責子於都亭。復以天道神明。不可獨殺等言。訣子於府捨。可謂仁至義盡。非第為萬石之母。實不啻萬民之父母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漢朝嚴延年做了官。手段非常慘酷。河南人因為他喜歡殺人。所以給他起了一個別號。叫做屠伯。有一回。他的母親到了洛陽地方。要想到嚴延年的衙門裡去過年。看見那個地方。正在點著犯死罪的犯人。他母親吃了一驚。就在都亭裡住下了。不到衙門裡去。嚴延年曉得母親到了。就出來迎接。他的母親就責備他說。你很徼幸的做了太守官。所管理的地方。有一千多裡的大。不聽到你用了仁義的政教。去教化百姓。使百姓安居樂業。反而多用了刑罰殺戮。去表示你的威嚴。這那裡是做了百姓父母官的本意呢。嚴延年聽了這一番話。就對母親認了罪謝著。親自給母親駕了車、回到衙門裡去。過了年以後。他母親就對著嚴延年說。我不忍心看著自己兒子犯了罪。受著刑罰。我現在要回到東海去。替你掃除了墳地等著你罷。說完了話就去了。後來嚴延年果然犯了死罪。
  
  五、【媛姜代夜】
  媛姜多義。中夜告夫。攜子遠遁。甘代受誅。
  【原文】
  漢盛道妻趙媛姜。犍為人。益部亂。道聚眾起兵。事敗。夫婦並執系。媛姜中夜謂道曰。法有常刑。必無生望。君可速逃。建立門戶。妾自留獄。代君塞咎。道猶豫未決。媛姜便解道桎梏。為赍糧貨。以五歲子翔付道。攜持而走。媛姜代道持夜不失。度道已遠。乃以實告。即時見殺。後道父子會赦得歸。感妻之義。終身不娶。
  
  從來處變之時。最足驗人真情真義。媛姜於囹圄桎梏之間。兢兢焉告其夫。解其夫。代其夫。卒以保其夫。兼保其子。且保盛氏之門戶。設非捨生取義。曷克至此。夫亦終身不娶。非特妻義。其夫亦義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漢朝時候。盛道的妻子姓趙名媛姜。是犍為地方的人。這時候、益部發生了亂事。盛道聚會了許多人起了事。後來事情沒有成功。敗了。夫妻兩個人都被官兵捉去關著牢獄裡。趙媛姜就在半夜裡對著丈夫說。照著現在的法律講。你是一定沒有生命的希望了。你可快快地逃了去。做份好好的人家。我獨自留在牢獄裡。替你擔當了一切的責任。盛道聽了妻子的話。還有點遲疑不決的樣子。趙媛姜就給丈夫解去了手上足上的刑具。又給他預備了食糧和盤川。又把五歲的兒子名叫盛翔的。交給了丈夫。叫他帶了兒子逃走。於是盛道就逃了去。趙媛姜代了丈夫打著更。一點也沒有錯誤。心裡計算這時候。丈夫已經走到很遠了。才把實在情形告訴了官廳裡。於是立刻就把趙媛姜殺了。後來盛道父子兩個人。遇了朝廷裡大赦。把他們免了罪。父子兩個人才得回到家裡。盛道很感激他妻子的恩義。所以終身不再娶妻了。
  
  六、【平陽義師】
  平陽公主。大舉義師。以應高祖。娘子名馳。
  【原文】
  唐平陽公主。高祖女也。嫁柴紹。高祖起義。主居長安。紹曰。尊公將以兵清京師。我欲往。不能偕。奈何。主曰。公行矣。我自為計。紹行。主發家資。招兵數百人以應父。谕降名賊何潘仁。申法誓眾。禁剽奪。遠近鹹附。威震關中。高祖渡河。紹從南山來迎。主引精兵萬人。與秦王會渭北。紹及主對置幕府。分定京師。號娘子軍。
  
  一女子而大舉義兵。統軍七萬。分定京師。娘子軍之名。至今猶脍炙人口也。宜高祖即位。以功給赉不涯。卒谥以昭。葬加前後部羽葆鼓吹。大路麾幢。虎贲甲卒班劍。生死皆榮。亦曰惟義所在耳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唐朝的平陽公主。就是高祖皇帝的女兒。嫁給柴紹做妻子。後來高祖起了義兵。這時候、平陽公主住在長安城裡。柴紹就對平陽公主說。你的父親、就快要用了軍隊去掃清京師。我想到你的父親那兒去。可是不能夠同了你一同去。怎麼辦呢。平陽公主說。你就去吧。我自己可以想著計劃的。柴紹去了以後。平陽公主就散了家財。招了幾百個兵。去接應他的父親。又把那時候有名的大強盜叫何潘仁的。招了來投降。並且立定了軍法。對著兵士們立了誓。禁止他們搶奪。於是不論遠的近的。都來歸附他了。平陽公主的威名、震動了關中的地方。後來高祖帶了軍隊渡過了黃河。柴紹就從南山去迎接他。平陽公主帶領了一萬精兵。和他的兄弟秦王的軍隊。在渭北地方會合。柴紹和平陽公主夫妻兩個人。對設著兩個營盤。分兵平定京師。當時候的人。把平陽公主的軍隊。稱做娘子軍。
  
  七、【鄭盧冒刃】
  盧氏冒刃。獨立衛姑。以有仁義。不畏強徒。
  【原文】
  唐鄭義宗妻盧氏。略涉書史。事翁姑以孝聞。嘗夜有盜數十劫其家。人皆竄匿。惟姑老不能去。盧氏冒刃立姑側。為盜捽捶幾死。盜去。家人問其何獨不懼。對曰。人所以異於禽獸者。以有仁義也。鄰裡有急。尚相赴救。況姑也。而可委棄乎。若萬一危禍。豈宜獨生。姑感而歎曰。歲寒、然後知松柏後凋。吾今乃見婦之心。
  
  郭燮熙謂孟子七篇。多言仁義。即人禽之辨。亦屢及之。學聖真際。實在於此。盧氏以一婦人。不過略涉書史。而能參透書旨。以行其所知。斯難能矣。其姑亦引歲寒知松柏之言。是又善讀論語者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唐朝時候。鄭義宗的妻子盧氏。對於經史書籍。都大略看過。服侍公公和婆婆。很有孝順的名譽。有一個晚上。有幾十個強盜到了他的家裡來打劫。家裡的人。都四散躲了起來。只有婆婆年紀老了。不能逃去。盧氏見了婆婆不能逃走。於是自己冒著白刃。立在婆婆的旁邊。給強盜打得幾幾乎要死。後來強盜去了。家裡的人就問他。你為什麼不怕呢。盧氏回答道。一個人所以和飛禽走獸不同的地方。就是因為有了仁義的心。若是鄰捨人家有了危急。還要趕過去相救。何況現在是自己的婆婆。那裡可以把他遺棄了。假使萬一有個不幸。發生了危險。那裡可以獨自生活在世上呢。他的婆婆很感激他。歎著說。從前聖人說過。天氣冷了。然後才曉得松柏的葉子。是最後落下來的。吾現在經過了危難。才曉得我媳婦的孝心。
  
  八、【奉天二窦】
  窦氏二女。被掠相偕。義不受辱。接踵投崖。
  【原文】
  唐奉天窦氏二女。長者年十九。幼者年十六。少有志操。皆美姿容。永泰中。群盜數千人。剽掠其村。二女匿巖穴間。盜曳出之。驅迫以前。臨壑谷。深數百尺。其姊曰。吾寧就死。義不受辱。即投崖而死。盜方驚駭。其妹繼之。折足破面流血。群盜捨之而去。京兆尹第五琦嘉其義烈。奏於朝。诏旌表門闾。永免其家丁役。
  
  呂坤謂奉天二窦。烨烨載籍間。古今稱義烈矣。而考史志諸書。如福州二石。南豐二樂。龍泉二湯。浙江二張。蕭縣二鄭。皆遇盜不辱。節義成雙。嗟夫。亂離婦女。誠可悲矣。堯舜在上。寧有是哉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唐朝奉天地方。窦家有兩個女兒。大的年紀十九歲了。小的十六歲了。兩個人幼小就有一種高尚的操守。並且相貌都生得很美麗。在永泰年間。有好幾千個強盜。到了他們住著的鄉村裡打劫。兩個女兒都躲在山洞裡。可是給強盜們搜著了。把他們拉了出來。趕著他們向前走。到了一個很深的山谷裡。差不多有幾百尺的深。大的女兒就說道。我寧可死。無論如何是不受他們的污辱的。說完話。就跳到那個深谷裡死了。一班強盜正在驚異的時候。他的妹妹也繼續著跳了下去。雖然沒有死。可是跌斷了腳。跌破了面孔。流著很多的血。強盜們捨了他去了。這時候、在京兆做官的人。雙姓第五名琦的。見了他們姊妹兩個人。這樣的義烈。非常佩服。就把這件事、奏上到皇帝那兒。後來皇帝下诏。叫把這種義烈的行為。在他們的門口旌表了。並且又免去了他家裡人的丁役。
  
  九、【李楊保城】
  李妻楊氏。昭著義聲。責夫死守。竟保項城。
  【原文】
  唐李侃妻楊氏。知大義。侃為項城令。李希烈攻之。侃以兵少財乏欲逃。楊曰。縣不守。則地、賊地也。府庫倉廪皆其積。百姓皆其戰士。請重賞募死士。尚可濟。侃乃謂吏民曰。令雖主也。歲滿則去。吏民生斯土也。墳墓在焉。宜相死守。眾泣諾。乃徇曰。以瓦石擊賊者賞千錢。以刀矢殺賊者賞萬錢。得數百人。竟保城退賊。
  
  寇至當守。力不足則死焉。奉命守土。賊至而逃。誰守其土者。李侃不知而楊氏言之。卒使侃得率眾乘城。楊氏復躬執爨以享眾。至侃中矢歸。猶曰君不在。人誰肯固守。死於城猶愈於床。義聲千古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唐朝李侃的妻子楊氏。很懂得大義。他的丈夫李侃在項城地方做了縣官。那時候、反賊李希烈去攻打他。李侃以為城裡面的兵士既少。錢財又缺乏。就想棄了城逃走。楊氏說。假使你把這座城放棄了不守。那末這個地方。就是賊子的地方了。庫房谷倉。也都是賊子的積蓄了。百姓們也就是賊子的軍隊了。我的意思你還是出了重賞。去募了不怕死的人來。或者還有挽救的余地。李侃聽了他妻子的話。覺得很不錯。於是就出去對著他的下屬。和一般百姓們說。我做縣官的。雖然好像是這座城裡的主人翁。但是年限一滿。就去的。你們生在這個地方。祖上的墳墓也在這個地方。應當死守了這座城才好。於是大家都流著眼淚答應了。李侃就下了一個命令。說、凡是用了瓦石擊著了強盜的人。就賞一千個大錢。用了刀或者用了箭把強盜殺死的人。就賞他一萬個錢。於是募到了幾百個人。終於保全了城池。打退了賊人。
  
  十、【迪妻賣肉】
  迪妻求售。救姑與夫。孝義兼盡。甘死市屠。
  【原文】
  唐周迪妻。嘗從迪賈。往來廣陵。會畢師铎亂。劫掠已盡。軍士乏食。市肆殺人賣肉。迪饑將絕。妻謂迪曰。窮蹙如此。勢不兩全。君有親在。不可不歸。請賣妾以備行資。迪不忍。妻強與詣屠肆。賣得數千錢。以奉迪。迪行至城門。門者诘之。迪告其故。門者疑其绐。偕至屠肆問狀。見妻首已在枅矣。迪大恸。裹余體。歸葬之。
  
  呂坤曰。勸夫歸以養母。殺其身以資夫。義哉迪之妻也。設有余策。寧至是乎。亂世人情。可為痛哭。誰為君相。而使赤子遭禍如此之慘哉。有天下者。可以深長思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唐朝周迪的妻子。常常跟了他的丈夫、到外邊去做生意。往來於廣陵地方。這時候、正逢著畢師铎造反。把廣陵地方的吃食。都搶完了。兵士們都沒有糧食好吃。市上的店家。把人殺死了賣著人肉。周迪也饑餓得快要死了。他的妻子對他說。我們窮迫到這般田地。在形勢上看來。我們兩個人。總不能夠全活的了。你有父母在家裡。這是不可不回家去的。你可賣了我。把得來的錢做了川資。周迪不忍心這樣的做。他的妻子強迫他同到了賣肉的店裡。賣得幾千個錢給了丈夫。周迪拿了錢走到城門口。守城門的人就盤問他。周迪把賣妻的原委、都告訴給他們聽。守城門的人。疑心他所說的話。或者是假的。於是就同周迪到了肉店裡去問。果然他妻子的頭。已經在橫木上掛著了。周迪見了。大哭了一場。就裹了他妻子殘余的肢體。帶回家去安葬。
  
  十一、【包崔尺組】
  崔氏早寡。義重如山。尺組為誓。送母復還。
  【原文】
  宋包繶妻崔氏早寡。子幼。誓死守義。及子殇。其母自荊州來。欲嫁之。謂曰。喪夫守子。子死誰守。崔氏曰。女之留。非以子。以翁姑也。今翁殁姑老。將捨而去乎。母怒曰。我此來決不獨歸。崔氏曰。母遠來。義不當使母獨還。然至荊州。倘以不義見迫。必死於尺組之下。願以屍還包。遂偕母去。母見其不可奪。乃聽還。
  
  包崔氏深明乎義矣。夫死而別嫁。非義也。子幼而棄之。非義也。孤子既亡而捨姑去。非義也。母氏遠來而使獨還。亦非義也。不得已以尺組相誓。不為非義。卒送母去。復得聽還。崔氏固權之熟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宋朝時候。包繶的妻子崔氏。年紀很輕就守了寡。兒子又很小。他發了咒。守義不再嫁人。後來他的兒子又死了。崔氏的母親得知了。於是就從荊州地方趕了過來。要給女兒改嫁。並且對女兒說。丈夫死了。守著兒子。現在兒子也死了。你又去守那一個呢。崔氏答道。女兒的所以守著。並不是為了兒子。是為了公公和婆婆的緣故。現在公公死了。婆婆還活著。年紀又老了。我難道忍心丟了他去麼。他母親聽了就生了氣。說、我既然來了。無論如何、是不肯獨自一個回去的。崔氏道。母親從很遠的地方來。當然從情理上說。也不叫母親獨自一個回去的。但是我同母親到了荊州以後。倘若用了不義的手段來強迫我。那末我就一定死在一條繩的下面了。請你把屍首送還包家吧。於是就跟了母親去。後來他母親看他的立志。非常堅決。也就聽他回去了。
  
  十二、【吳謝笞賀】
  吳母謝氏。教子義方。道人之短。百笞何妨。
  【原文】
  宋進士吳賀母謝氏。教子有義方。每賀與賓客語。母辄於屏間竊聽之。一日。賀偶言人之短。母聞之大怒。客退。笞賀一百。所親解之曰。臧否、士之常。當有何過。而笞之若是。母太息曰。吾聞愛其女者。必取三復白圭之士妻之。今獨產一子。使知義命。而出語忘親。豈可久之道哉。因泣不食。賀繇是恐懼自敕。卒為名人。
  
  呂坤曰。亡身之禍。言居其九。正使義所當言。殺身何恤。而平居談短論長。直讦丑诋。自求切齒腐心之恨。禍將焉逃。吳母教子。可謂知所重矣。滂母有遺恨哉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宋朝時候。有個進士姓吳名賀。他的母親謝氏。教訓兒子很有義方。每遇著兒子和客人說話的時候。謝氏常是立在屏風後面。去聽他們說的是什麼話。有一天、吳賀偶然對客人、說著人家不好的地方。他的母親聽了。就很生了氣。等到客人出去了以後。就把吳賀打了一百下。有個親戚去勸謝氏道。談論人家的長短。這也是讀書人通常的毛病。有什麼重大的過失。你要把他打到這個樣子呢。謝氏就歎了口氣說。我聽得愛護女兒的人。一定選擇了說話很謹慎的讀書人來做女婿。我只有一個兒子。要叫他明白了義和命的大道理。現在他說話這樣的不謹慎。這就是忘了母親了。這個樣子。那裡是處世久長的道理呢。於是謝氏就流著眼淚。不肯飲食。吳賀從此以後。心裡就很有了恐懼心。竭力的警戒著自己。終於成了一個很有名譽的人物。
  
  十三、【張高義婦】
  義婦高氏。尚未成婚。夫瞽不棄。竟歸張門。
  【原文】
  宋張某妻高氏。余姚燭湖人。未婚而張瞽。乃使媒告高氏父母曰。吾不幸而瞽。愛女聽別嫁。父母將諾之。高氏涕泣曰。男女通名。禍福無改。今既字而瞽。我命也。我猶棄之。誰復為之妻者。使彼因我而受凍餒。我何面目立人世耶。父母感其言。許張婚。高氏遂歸於張。勤力以養。終身晏如。鄉裡賢之。號曰義婦。
  
  守義於已婚。易。守義於未婚。難。因尚未成為婦也。況別嫁之語。出自其夫乎。且也在家從父。父母將諾之矣。乃毅然數語。竟挽親心。卒歸張氏。勤力奉養。終身晏如。彼李康侯妻者。殆效法斯人哉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宋朝有一個姓張的人。他的妻子高氏。是余姚燭湖地方的人。還沒有嫁過去。姓張的眼睛瞎了。於是就差了媒人到高家去。對他的父母說。我很不幸瞎了眼眼。再不想仰攀你們了。你們的令愛。叫他另外嫁人吧。高家的父親和母親。就要答應他。女兒流著眼淚鼻涕說。凡是男女兩家訂了婚以後。不論是禍是福。彼此就不可以更改的。現在我許給了人家以後。人家才瞎了眼睛。這是我的命理。應當嫁一個瞎眼丈夫的緣故。假使我尚且拋棄他。那末還有那一個再肯嫁給他做妻子呢。若是他為了我不嫁給他。使他受了凍餓。那末我還有什麼面孔。在世界上活著呢。他的父母。也就給女兒一番話感動了。答應仍就和姓張的結婚。高氏嫁到了張家以後。勤勤儉儉地做了工作。養著丈夫。終身好像很安然的樣子。鄉村裡的人。都稱美他的賢德。就給他起了一個別號。叫做有義氣的婦人。
  
  十四、【陳林義母】
  義母林氏。從守延平。人子己子。一樣恩情。
  【原文】
  宋陳韡妻林氏。知書能文。寇擾汀邵延平諸邑。韡起復。守延平兼招捕使。林氏與韡同赴官所。曰。死則俱死。郡人見林至。感激相謂曰。太守攜家。為死守計。我輩何畏。有從奔走王事。而妻子無依者。林氏皆延之州宅。日與游處。使其子與己子同學。由是人皆效死。及寇平。郡人懷其德。呼曰義母。事聞。诰封清源夫人。
  
  齊宣王時。有義母。善視前妻之子。陳林氏則善視奔走王事、眷屬無依者之子。且一一延至州宅。日與游處。並使與己子同學。推其義氣之所至。真可天下一家矣。豈僅為一郡之義母已哉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宋朝陳韡的妻子林氏。曾讀經書。並且能夠做文章。這時候、強盜時時來打劫汀邵延平幾個地方。陳韡同時也滿了喪服。就在延平地方做著太守官。並且兼管了招捕叛反的官銜。林氏就跟了丈夫一同去上任。並且說。要死就一同死。那地方的人。見了太守的家小也同來。於是就很感激地大家講著。我們看太守帶了家小來。就表示著死守城池的計劃。這樣看來。我們還怕什麼呢。延平地方。有的丈夫為了國事奔走。妻子沒有依靠的人。林氏就請他們到衙門裡來住著。自己同他們一同做了隊伴。叫他們的兒子。和自己的兒子、同在一塊兒讀書。因此這個地方上的人。個個肯盡了死力。等到強盜平了以後。地方上的人紀念林氏的恩德。就個個叫他義母。後來這件事。傳到了朝廷裡。皇帝就下诏。封他叫清源夫人。
  
  十五、【郭氏鬻子】
  郭氏饋獄。鬻子得缗。绐夫投水。盡義潔身。
  【原文】
  元戍卒妻郭氏。有殊色。千夫長李悅之。時至其家。戍卒怒。欲殺李。李逃訴縣。論戍卒死罪。郭日饋獄中。獄吏亦悅之。遇戍卒甚厚。囑戍卒以妻與之。當力保其子女。戍卒喜。以告郭。郭曰。我旣以色誤君。尚忍二事乎。歸鬻子女。得三十缗。與戍卒。绐以他往作傭。自投水死。見者以白縣。乃釋戍卒。戍卒感其義。不再娶。
  
  尤物、即禍水也。非閨房福也。一見於賣餅之婦。再見於戍卒之妻。乃不謂貧賤家婦人之義不可奪如是也。貧者若此。富者當如何。賤者若此。貴者當如何。雖然。天蓋以貧賤顯其婦之節義耳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元朝時候。有個守邊關的兵士。他的妻子郭氏。生得非常美麗。有個姓李的千夫長。就喜歡他。常常到他的家裡來。兵士很生氣。想把姓李的殺死。姓李的得知了。就逃到縣裡去告。於是縣裡把兵士定了死刑。郭氏天天到監牢裡去送飯。獄官看了他的相貌。也歡喜了。就待得兵士很好。叫兵士把他的妻子給了他。那末可以竭力保護兵士的兒女們。兵士也很歡喜。就去告訴了妻子郭氏。郭氏說。我旣為了相貌害了你。難道還忍心去嫁兩個丈夫嗎。因此回到家裡。把自己生的兒女都賣去了。得到了三十千身價錢。都拿來給了丈夫。對丈夫說了假話。說是要到別地方去做工。自己回去。就投在水裡死了。看見了的人。就去禀告縣裡。於是把兵士放了出去。兵士出了監牢以後。很感念他的情義。終身不再娶妻。
  
  十六、【李張誓冰】
  李婦覓骨。臥冰積誠。感魂指示。葬處乃明。
  【原文】
  元李伍戍福寧死。妻張氏臥積冰上。自誓曰。天若許妾取夫骨。當得不死。踰月無恙。鄉人異之。相率贈錢。大書其事於衣。行至福寧。問夫葬地。則榛莽四塞。不可識。哀恸欲絕。夫忽降附於童。言動無異。指骨所。張如言發得之。持骨祝曰。信妾夫耶。入口當如冰雪。黏如膠。果然。官義之。使護喪還。給錢使葬。復旌其門。
  
  許止淨謂張氏孝義艱貞。故令人無間言。惟竟感其夫魂。附童身。敘死事。示葬所。不亦異乎。倘妻有不良。更復何顏相對。嗚呼。世風不古。道德淪亡。有夫之婦。且以放蕩為平權。更何問夫死後事耶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元朝的李伍。充軍到福寧地方。竟死了。他的妻子張氏。得知了這個消息。把身子睡在冰的上面。發了個咒道。上天若是答應我、去尋了丈夫的屍骨回來。那末這回我是凍不死的。果然這樣的過了一個多月。並沒有死。地方上的人。都覺得很奇怪。就大家送他銀錢。給他做著路費。把這件事情的原委。大大的寫在衣服外面。這樣的走到了福寧。去尋問丈夫葬著的地方。只看見荊棘野草很高的長著。遮蔽了一切。尋不到他丈夫埋葬的所在。他就哀哀地的哭。差不多哭到要死去的樣子。忽然他丈夫的靈魂。附在一個小孩子的身上。一切說話和行動的態度。都像活的時候一式一樣。把埋葬屍骨的地方指點給他看。張氏依了他所說的話。在泥土裡發掘開來。果然得到了一副屍骨。張氏就拿了屍骨祝告著說。你真是我丈夫的骨頭。那末嚼在口裡。一定像冰雪一樣的冷。像膠漆一樣的黏。等到嚼在口裡。果然是這樣的。官廳裡的人。也很欽佩他的義烈。因此就叫他搬了喪回去。給了錢叫他去做安葬的費用。並且再在他的門前旌表著。
  
  十七、【汀妻復仇】
  何氏得夢。夫告游園。池蛙示狀。殺子伸冤。
  【原文】
  元羅汀妻何氏。美而艷。陳威密殺汀。百計以得何。生二子。何夢汀曰。汝游園見蛙。我冤可雪矣。越日。威邀何游園。有蛙攀岸欲上。威以竹格之。蛙仰墜。威笑曰。回思十八年前事。宛似蝦蟆落水時。何詢得其實。乘夜殺二子。出訴冤。收威置極刑。官以威產給何。何曰。妾忘夫事仇。辱身喪義。生且不願。何以產為。遂自殺。
  
  何氏、一賣餅者婦耳。相隔已十八年。中計已生二子。乃彼義氣所感。神鬼欽之。夢魂兆之。池蛙狀之。仇且自道之。觀其自殺時懷中之十六字曰。夫出不幸。妾亦相隨。曰節曰義。庶幾匪虧。能無感乎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元朝羅汀的妻子何氏。生得非常美麗。有個姓陳名威的人。見了他。就歡喜他。因此用很秘密的手段把羅汀殺死。一方面又用了許多計策。把何氏娶了過去。已經生了兩個兒子了。有一天的晚上。何氏做夢。看見丈夫羅汀來對他說。你這次到了園裡去游玩。看見了青蛙的時候。那末我的冤仇。也就可以明白了。過了一天。陳威邀了何氏去游玩花園。果然有一只青蛙。在池沿裡攀著。要跳到岸上來。陳威就用竹棒阻了一下。於是這只青蛙。就仰天跌在水裡了。陳威見了。就笑著說。回想起十八年前的一件事。真像這只蝦蟆落水的時候呵。何氏就要尋根究底的問他。陳威以為和何氏已經做了十八年的夫妻。就是對他說了也無妨害。於是就老老實實地對他說了。何氏就在這天的晚上。把自己所生的兩個兒子殺死。又到了官廳裡去訴冤。才把陳威辦了最重的刑罰。官廳裡又把陳威的產業斷給何氏。何氏說。我忘了丈夫。和仇人做著夫妻。污辱了身子。喪失了義氣。活在世上、尚且不願意。還要財產做什麼呢。就自殺了。
  
  十八、【黎女矢死】
  黎女既字。矢死守身。辭婚不背。由義居仁。
  【原文】
  明黎女許字陳氏子濂。南海鐘姓者。興巨獄以構陳氏。濂挺身就逮。誓不以難蒙父兄。自分不得出。使辭黎氏之婚。黎氏父母然其辭。欲為女謀別選所歸。黎女矢死自決曰。以身許人。當其有難而背之。不義。出不出未可知。不冀其出。而先以不出絕之。不仁。吾惟有俟之而已。濂既出。黎女遂歸濂焉。
  
  黎女仁義矣。其未婚夫、亦仁義也。挺身而就逮。不以難蒙父兄。非義乎。自分不得出。乃以婚辭黎女。非仁乎。以仁同仁。以義配義。捨陳濂實不足婚黎女。非黎女亦不可配陳濂。吾因錄黎女而並及之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時候。黎家的女兒。是許給陳家的兒子名濂的做妻子。這時候、南海地方有個姓鐘的人。用了一件重大的案件。去誣害陳家的人。陳濂就挺身而出。給捕班們捉了去。把一切事情都承認了。這樣才可使得這種罪名。不至於再加到父兄們的身上來。可是自己思量著。捕去了以後。是不能再出來的了。就差了家裡的人。去辭了黎家的婚約。黎家的父母。覺得這樣的辦法也不差。就要給女兒另外揀了人家。黎家的女兒。立了一個另嫁人家就死的咒。並且說道。已經把身體許給了人家。當著人家有危難的時候。就違背了他們。這是不義的行為。並且陳家的兒子。將來能不能放出來。都是不可預料的。勿去希望他出來。反而先料他是永遠不會出來的樣子。把他們回絕了。這是不仁的舉動。這不義不仁的行為。我是都不肯做的。我只有等候著吧了。後來陳濂竟出來了。於是黎家的女兒。就嫁了過去。
  
  十九、【義颛禱侄】
  萬姑義颛。哭天拜禱。得賜一男。忠胤以保。
  【原文】
  明萬義姑、名義颛。父鐘。兄文武。皆戰死。家惟繼母曹氏。二嫂陳氏吳氏。吳遺腹六月。姑旦暮拜天曰。萬氏將絕。願賜一男。續忠臣後。我矢不嫁。共撫之。尋生男。名曰全。姑與諸嫠共守。名閥來聘。皆謝絕。訓全讀書。嗣世職。姑年七十余卒。姑之祖彬及父兄。皆死王事。母嫂守貞。姑更義著。鄉人稱為四忠三節一義之門。
  
  撫孤守節、已難矣。況撫侄守貞乎。況未有侄可撫乎。所處者惟一老母。二寡嫂。三代忠臣。行將絕後。以嫂有六月之遺腹。乃旦暮向天哭拜。求得一男。拒媒撫侄。教養兼施。足與魯之義姑齊名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有個萬義姑。名叫義颛。他的父親名萬鐘。兩個哥哥大的名叫萬文。小的名叫萬武。都是替國家盡了力。在戰場上死的。家裡的人。除了萬義颛以外。只有一個後母曹氏。和兩個嫂嫂。一叫陳氏。一叫吳氏。吳氏嫂嫂懷孕已經有六個月了。萬義颛很想給嫂嫂生一個兒子。替萬家繼續了香火。就日夜拜著天地。禱告著說。萬家快要絕了。還望上天送給他一個男孩子。可以傳了忠臣的後代。倘若真的生了男孩子。那末我立了咒不去嫁人。大家一同撫養著這個小孩子。後來吳氏果然生了一個男孩子。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萬全。義颛就和一班寡婦們大家守著。有許多有名的人家向他來求婚。都謝絕了。親自教著侄兒萬全讀書。後來侄兒長大了。襲了祖父的官職。萬義姑到了七十多歲才死。萬義姑的祖父名萬彬的。和他的父親兩個哥哥。都為了國家大事死的。母親和兩個嫂嫂。都守著節。義姑更是義氣出了名。所以那地方上的人。都稱他們叫做四忠三節一義的人家。
  
  二十、【沈張伏阙】
  束妻苦志。妾亦安居。代夫請罪。伏阙上書。
  【原文】
  明給事中沈束妻張氏。未有子。為置妾潘氏。偕詣京師。適束以抗疏下獄。張謂潘曰。汝年少。且與主君未識面。盍擇所便。潘泣曰。主君抗節。夫人又苦志。婢子獨非人乎。誓死不去。束故家貧。有田十余畝。歲入不足以養束父。張潘日夜勤女紅。備橐饘。又自伏阙上書。願以身代束。以全夫婦之義。書奏不報。久之。赦出。
  
  義矣哉、張氏之書曰。舅當垂死之年。夫無再生之日。願以身代夫繋獄。俾夫送父終年。仍赴獄待罪。庶臣夫得復見其父。少伸父子之情。臣以舅付托於夫。亦得全夫婦之義。聞斯言者。能無動於中乎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沈束做了給事中的官。他的妻子張氏。因為沒有兒子。就給丈夫備了一個姨太太潘氏。同著他到京城裡去。恰巧沈束因為上到皇帝裡去的奏章。裡面說著很剛直的話。於是皇帝生了氣。把他關到牢獄裡去了。張氏就對潘氏說。你年紀很輕。並且和丈夫還沒有見過面。不必在這裡吃苦的。最好依著心裡喜歡的去做吧。潘氏就流著眼淚說。老爺盡了忠。去勸谏皇上。夫人又苦苦地守著節。難道我不是人麼。死也不肯去。沈束的家裡。原來是很貧苦的。只有十多畝田。一年的收獲。還養不了他的父親。於是張氏潘氏兩個人。日夜勤勤儉儉地做著女工。才得吃著粥。過了很辛苦的日子。後來張氏又跪在皇帝殿下上了書。書裡面說。情願自己代替了丈夫。以顧全夫婦的恩義。可是皇上並沒有回答他。過了許多時候。沈束就赦罪出來了。
  
  二十一、【張女撫輝】
  張女兄殁。侄幼家貧。嫂氏改適。撫孤終身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張氏女、桂林人。年十五。父母與兄俱亡。惟遺一侄名輝。年甫六歲。家無遺業。四壁蕭條。嫂劉氏不能安。女察劉氏難守。乃謂之曰。兄不幸。遺孤惟輝。吾父母血胤系之也。吾為張氏之女。義當為父母存孤。使胤毋絕。敢復累嫂長居貧哉。劉氏遂改適。女撫輝成立。不嫁以終。後輝之子孫。立女主於別室。而世祀焉。
  
  張女之處境苦矣。年僅十五。父母俱喪。兄又亡。侄又稚。家又貧。嫂又不安。危哉張氏之胤也。設非女之毅然決然。俾嫂改適。矢志不嫁。仗義存孤。安保其侄之不無或失耶。張女義且智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時候。有個張家的女子。是桂林地方的人。年紀十五歲了。他的父親和哥哥都已去世。只遺下了一個侄兒名叫張輝的。年紀只有六歲。家裡沒有一些兒產業。所以很呈現了蕭條的景象。他的嫂嫂劉氏。過不慣這樣的苦日子。想去嫁人。張女覺察到劉氏是難以守節的了。就對劉氏說。哥哥不幸死了。只遺下了一個侄子。我父親母親的血統。完全在侄兒的身上。我是張家的女兒。照道理講。是應當替了父母。撫養著孤苦伶仃的侄兒。才可使得張家血統不致於斷絕。這都是我所應該負擔的事。那裡敢連累了嫂子。也一同過著貧苦的日子呢。於是劉氏就嫁了人。張女竟把侄兒張輝撫養了成人。終身不出嫁。後來張輝的子孫。就在另外一間的房子裡。立了張女的牌位。世世代代祭祀著。
  
  二十二【翠梅甘虐】
  翠梅主虐。甘受不辭。終身以義。卒復葬之。
  【原文】
  明陸陳氏之婢翠梅。既嫁。敬事陳。依戀不去。陳早寡。性嚴重。翠梅候顏色惟謹。應對稍失節。陳辄手批其頰。後翠梅且老。而陳之虐性弗改。翠梅亦卒無愠色。或怪而問之。翠梅曰。吾自幼受彼家養育。貧而棄之。如不義何。或曰。彼虐如此。汝尚何戀。翠梅曰。彼自行彼法。吾自盡吾心。聞者慚服。陳亡。殓葬皆翠梅營之。
  
  翠梅有夫且有子。非窮無所歸也。年三十七。其夫若子謂之曰。吾等安事此茕茕者。翠梅不忍。夫棄翠梅而別室。子亦自去。獨翠梅以義故。終身甘之事之。卒復殓之葬之。其義尤足多矣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陸陳氏有個丫環。名叫翠梅。翠梅嫁了人以後。仍然很恭敬地服侍陳氏。依戀著不肯去。陳氏早年就沒有了丈夫。生性非常嚴厲。翠梅很小心地、去伺候他臉上的喜怒。有時候應對遲慢了一點。陳氏就常常用手打他的耳光。後來翠梅的年紀老了。可是陳氏不好的脾氣。依舊沒有改。翠梅也從來沒有一點怨恨的顏色。有人覺得他非常奇怪。就去問他道。你也有丈夫。也有兒子。為什麼不回到自己的家裡去。反而情願受著虐待呢。翠梅回答道。我幼小就受了他家裡養育的恩典。現在見了他家裡窮了。就丟了他去。這是不義的行為呵。也有人對翠梅說。他這樣的虐待你。你對他還有什麼留戀呢。翠梅說。他行他的法子。我盡我的心腸。勸他的人。聽了這種說話。也覺得很慚愧。心裡也就非常的佩服他。後來陳氏死了。入殓安葬種種事務。都是翠梅替他經營的。
  
  二十三、【張霍守堡】
  霍氏守堡。奮勇當先。僮僕力助。宗族獲全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張铨妻霍氏。冀南人。流賊犯境。眾議棄堡而去。霍氏語其少子曰。避賊而出。家先不保。出而遇賊。身更不免。等死耳。死於家。不猶愈死於野乎。且我果堅守。則賊必不得志。乃躬率僮僕。助守御。賊至。環攻之。堡中矢石並發。賊不能克。旋即引去。避山谷者多被淫掠。惟張氏宗族獲全。副使王肇生表之。曰夫人堡。
  
  襄陽有夫人城。而冀南乃有夫人堡。要皆忠義之氣。集以守之耳。世之所以喪地失城者。雖未必盡出於自餒。而出於自餒者實多。彼避山谷者。卒被淫掠矣。獨守堡者且全宗族。非集義所生者而何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時候。張铨的妻子霍氏。是冀南人。流賊來攻打那個地方。一班人商議預備放棄了這個城堡。大家逃了去。霍氏就對他的小兒子說。假使我們為了避著強盜出去。那末我的家先不保了。出走的時候。不幸遇見了流賊。那末性命也保不了。既然同是一個死。死在家裡。比了死在郊野裡。不是好著許多麼。並且我們能夠很堅固地守著。流賊也攻不破我們的呵。於是就親自帶領了童僕。幫著守了這個小城。流賊來了。在堡的四面攻打著。忽然堡裡面發出了許多的箭和石子來。流賊攻打不下。就去了。這時候、躲在深山野谷裡的人。很多給流賊奸淫的。搶掠的。只有張家族裡的人。都很安全。按察司副使王肇生。就把那個堡稱做了夫人堡。表揚著霍氏的功勞。
  
  二十四、【薛門全義】
  薛氏全家。王事倥偬。彼侍婢兮。亦為義動。
  【原文】
  明永歷帝奔緬甸。昆明諸生薛大觀歎息。顧其子之翰曰。吾不惜七尺軀。為天下明大義。汝其勉之。之翰曰。大人死忠。兒當死孝。大觀曰。汝有母在。時其母適在旁。顧之翰妻曰。彼父子死忠孝。而吾兩人獨不死節義耶。其侍女方抱幼子。問曰。主人皆死。何以處我。大觀曰。爾能死亦善。於是五人偕赴城北黑龍潭死。
  
  忠孝節義。萃於一門。要之皆死義耳。父死子從。夫死妻從。姑死婦從。主死婢從。最奇者。次日諸屍浮水上。幼子在侍女懷中。兩手堅抱如故。而其次女適人。避兵山中。亦同日赴火盡節。其母死女從乎。
  
  【白話解釋】
  明朝末年。永歷皇帝逃到了緬甸去。這時候、昆明地方有個秀才。姓薛名大觀的。覺得明朝的天下。是保不住的了。因此就對著他的兒子薛之翰說。我不惜犧牲七尺的身體。盡了忠去為天下明著大義。你應當自己勉勵著自己呵。薛之翰說。父親盡忠死了。那末兒子也當盡了孝死。薛大觀說。你還有母親在著呢。這時候、薛之翰的母親正在旁邊。就對薛之翰的妻子道。他們父子兩個。有的為了忠死。有的為了孝死。難道我們兩個。獨不肯為了節義死嗎。這時候有個丫頭。正抱著薛大觀的小兒子在旁邊立著。聽了主人們都要去死了。就問著道。主人們都死。叫我怎麼樣呢。薛大觀說。你能夠跟了我們同死。也是很好的。於是五個人。一同投在城北的黑龍潭裡死了。
  
  【緒余】
  女子之義。當以名分所在。各盡其責。盡其責所當盡。即為盡義。本乎自然之性。而出乎相感之情。其志也潔以貞。其行也勤以固。刀鋸在前。虎狼在後。一若無所聞知。悍然而無所慮。恬然而無所疑。百折不撓之概。直足以懾鬼神而破金石。皎乎若日星之炳而不可及。巍乎若山岳之峻而不可登。浩乎若江海之淵而不可窮。懔乎若宗廟之嚴而不可渎。是集義所生者。非義襲而取之也。行有不慊於心。則餒矣。至若命之不榖。時與願違。朱顏無自免之方。白刃豈甘心之地。然而一死之外。更無他圖。則捨生取義。亦足多矣。 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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